您好,欢迎来到由希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一方可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哪一方可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来源:由希科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甲方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2种观点: 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是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房屋维修、管理及环境卫生等服务,由业主支付报酬。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管理事项、服务质量、费用、权利义务、维修资金管理、合同期限等内容。法律分析一、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是谁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委员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委员只是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与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是尚未开售的楼盘,则前期物业合同的甲方应当是建设单位。《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物业合同属于什么合同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3、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结语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应为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前期物业合同的甲方应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合同,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管理、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的服务内容,由业主支付报酬。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建立的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有本质区别。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其中应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费用、权利义务、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甲方乙方可以自由约定,可以定义甲方为劳动者个人,定义乙方为用人单位。不过,一般约定俗成,甲方通常定义为用人单位,或者说是付钱的一方。如果个人与个人签订合同那就不是劳动合同了,应当是劳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1种观点: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确认表(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金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17、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18、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十三十。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行业的主管职能部门统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名称因地而异,因级别而异,一般有建设局、住建局、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建设办公室等名称。具体要看当地有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准备好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即可,通过后则可开始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建设资金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2种观点: 不需要施工许可证只有五类: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等工程;4、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5、军用房屋建筑。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Copyright © 2019- youxidaodao.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